优先婚前同居古今谈……
优先婚前同居,可视为未婚前同居,可视为未婚男女未举行婚礼而事先实行同居,并有性行为的历史现象。在古代,这也是一种婚姻形式,也称婚前性行为。原始社会中,性生活是非常自然的,它处于群婚杂交阶段,所以性是自由的,没有任何约束和清规戒律。一对成年男女,只要有性要求,不分时间和地点即可以性交,性对象和性生活处于混乱状态。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生活方式的改变,社会生活也逐渐丰富起来,一些地区所形成的的男女同乐、同舞、同歌的场合中,男女谈情、说爱,甚至野合,不再为人们顾忌或回避。古代人为了祈求人丁兴旺,可以带着帐蓬到指定的地点寻欢作乐,实行乱交,痛快地享受性的欢乐。有的借口冲喜、祛灾、医病,让僧侣、君主、头人实行开苞,这就是有些地方流行试婚习俗的最初形式,就是以后所说的婚前性行为。
还有一些地区,试婚是一种检验性器官和性功能的手段。在不育症多发地区,相爱的男女为了增加生育的成功率,即先行同居,一旦能怀孕便可结婚。能否生养儿女成了婚姻成败的关键。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婚前和婚外性行为是合法的,也为社会所容忍或接受。我国某些少数民族地区,至今仍保留着婚前同居习俗,也称为试婚或走婚。在一定期限,青年男女先行同居,建立感情或怀孕后才结婚,以避免因生理因素造成错误择偶而带来终身悔恨。这种方式较多买卖婚姻、转亲、换亲等封建习俗还是有进步意义的,它可以避免家庭不合和夫妻离异,是自愿恋爱、结婚的一种特殊形式。
正如《马可波罗游记》中写的……当地无人娶处女为妻,如女子未经破身而结婚受人轻视,女子婚前必先与无数男子发生性关系,次数越多则越光荣,当地妇女往往把闺女呈献到外来游客面前,游客每抵一村,往往有二三十个女妇携二三十个闺女同时往献,游客可以任意挑选,择一闺女与其共寝,被择中的闺女,感到无限光荣,游客与闺女交欢后,需以小金杯或其他礼物相赠,以便女子在结婚时可以出示人前,证明自己非处女,曾与男子共寝过,赠物越多,则表示新娘越受人所喜爱,但是在结婚之后,夫妻情笃,女子就不再有偷情野合之举了。在现代社会,婚前性行为也是存在的,有些青年男女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他们在互相恋爱过程中,无视法律、道德和责任感的约束,发生婚前性行为,有的是在爱情的基础上,为了加深和巩固双方感情,肯定婚姻关系的一种承诺,发生了婚前性行为;也有一些是思想不健康,举动轻率、逢场作戏而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关于大、中学生的婚前性行为也是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社会学家对此有许多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求学时期要专心钻研,以期学业有成,故对性采取苛求态度,反对谈恋爱,更反对发生婚前性行为。更有吓人的说法,认为婚前性行为会影响身心健康导致精神疾病,容易得癌症和不育症。若不慎怀孕会影响学习,增加个人和家庭负担,在学校名声不好,所以应当压制性欲。社会舆论、家庭和学校对婚前性行为都持反对态度,使一些发生过婚前性行为的人有罪恶感,精神压力很重。
有的学者认为青年大学生虽是人群中的佼佼者,但对性的浓厚兴趣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处于性旺盛时期,性的需要不比任何人低,他们为了追求成绩,精神过度紧张,放松一下未尝不可,何况有了性冲动而无出路,反而增强了性压抑,日久有发生性功能障碍的可能。如果男女双方已肯定了关系,为了共同欢娱,偶而发生性关系无可厚非,关键在于给他们教会使用避孕工具,避免怀孕,这并不等于乱交、滥交。婚前性行为不应作为社会道德的衡量标准,不应有罪恶感,应当持宽容的态度。也有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可以容忍,但有悖于社会道德,没有合法婚姻关系,随时有散伙的可能,对方既无义务,也无权利。而自愿交合纯属个人私事,可因一方反对而终止,即使双方有了性关系,也不阻止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只要是自愿的都能谅解。关于婚前性行为发生的原因,一般归罪于文艺和媒体的过量宣扬和社会色情文化的强烈刺激,甚至怪罪于避孕药具的公开使用,认为避孕药具为婚前性行为提供了保障。
其实这主要是社会变化、经济繁荣、思想开放、交往频繁改变了人们的性观念所引起的。近年来,由于西方性开放、性自由思想的影响,人们社会活动范围扩大,男女交往频繁,封建意识逐渐淡化,性享乐观念不断强化,尤其是女性的性觉醒和要求性爱自由平等,改变了女性是男性生殖机器的地位,从性学发展观点来看,这并不是社会的倒退。20世纪后半期,西方国家同居现象相当普遍,并没影响经济的发展。有些人口呈负增长的国家,婚后短期不孕,国家就要收税。为了逃避不孕税,所以先同居怀孕而后结婚,不孕时可以随时分手,这种临时同居或称周末同居,没有法律的约束,即使怀孕也不承担责任。所谓一夜风流,造成许多有母无父的孤儿家庭,造成子女无人管教的弊病。有识之士也感到,这是家庭的悲哀结局,因此要求稳定婚姻,反对婚前性行为的呼声也日益高涨。
在我国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传统观念中,两性结合仍须沿袭婚前恋爱,增加了解,交流感情,婚礼之后才可能有性的结合,才被视为合法、合乎道德的性行为。婚前性行为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有损健康,有些女青年未婚先孕流产了几次,不敢声张挺着肚了上学、上班,身体产生很多疾病;又如女孩失身后易被抛弃,对方品质不佳者认为她不再有吸引力了,婚前性行为能否形成美满的婚姻生活,得不到法律保护,随意抛弃,再次恋爱结婚,常会引起丈夫怀疑和虐待;还可能发生被害被打事故。为此,应在青年男女中进行性道德性知识教育,懂得情爱与性爱的区别与联系;保持性行为是严肃性和性意识的健康性;明确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应当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认识婚前性行为的危害,认识只顾个人性欲发泄,不顾他人痛苦的性行为是不道德的。同时还要呼吁社会,不应歧视那些失身被遗弃的少女,因为,这是不利于改造人团结人,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总之,婚前性行为还是有很大缺点的。敦煌遗书中的优先婚前同居,是当时社会环境造成的。在中国社会中,对待婚前性行为要特别慎重,它的缺点在于,(1)由于一时冲动而动作粗暴,易引起性器损伤;(2)性交环境较差,加之怕人发现,匆匆行事,易导致性功能障碍;(3)感情不稳固,容易分手;(4)男子求新意识较强,容易更换性伴,造成乱交;(5)性混乱,使性病难以控制;(6)会有早婚、早孕、未婚先孕的后果,给计划生育造成困难;(7)不符合婚姻法和社会道德规范。
不过,对婚前性行为,也是见仁见智。美国性社会学家唐・娜希尔在其著作中写道:性是健康的、自然的,就是美的,任何让身体感到愉快而又不伤害他人的行为都是应该接纳的。性关系是平等的,在一种性关系中,男女两性均有自由表达其需要,并分摊其责任的平等关系。传统上为调节性关系而建立的婚姻及家庭制度,应尽可能具有弹性,应符合个人癖性,而非强迫所有人都套进同一个框框里。
性爱是我们比较热衷与熟知的,因为这是我们生活最常做的事了,性生活的美好令我们无法忘怀,这种美好会伴随我们的一生。前不久有些人可能在网上看到过这个消息,一个英国的女子利用性爱的方式帮助其他男人解决性生活上的一些问题,在这而是多年里和将近1000多名男人发生了性爱关系。
人类的性趣越来越广泛,很多人不在满足于一对一的性爱方式。加拿大群体性交俱乐部的成立就是为了满足那些有集体性交爱好的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换妻群交在加拿大是不被法律认同的,近期历史n年的群交俱乐部终于合法化了。住在蒙特利尔的德尔贝克斯夫妇和其他群p爱好者从四面八方赶来庆祝,对他们来说这将是一个与陌生人啪啪啪的不眠之夜。
德尔贝克斯夫妇结婚20多年,共有3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夫妻俩从1978年就成为“集体性交俱乐部”的常客。21年来,他们夫妇俩参加过各种集体性交派对和换妻派对,与陌生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直到1998年,他们在“闪电俱乐部”狂欢时,遭到警察突袭,被捕入狱。从此一场长达7年的“群交”合法诉讼开始了。
中华上下五千年,一直以来都是礼仪之邦,凡事都讲究礼仪。夫妻之间,也需要礼仪。男人与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不能光想着对方身体的温度,还要懂得保护她,爱护她。不需要刻意的相敬如宾,但必要的礼仪还是不能少。
尊重
尊重,是彼此感情的基石。即使你们已经是夫妻,但也不要太多地干涉对方的选择,最好鼓励她发展自己的专长。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如果做的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是不会有激情和干劲的,你觉得好,她未必认为就是最适合自己的。现代好男人的一条重要标准是,尊重所有的女性,包括仅有一面之缘的人。
牵手
如果你细心的话,就会发现很多女人都喜欢搀男人的手。是因为这样亲密,能够让人感觉踏实。人其实都有身体的接触欲望,男人女人都一样。掌心、怀抱的温暖,是最令女人印象深刻的,远比什么钻石更能记住一辈子。她一般在想起你时,多半是想起你的怀抱。所以,不要吝惜拥抱和十指交缠。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男人做爱的技巧是不一样的,做爱的猛烈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每个国家因其传统文化、法规制度而发展出各自的特色,这点在性爱体位上尤其可以明显地看出来
1、中国式:阴阳调和男女互补
性爱观念在中国现代的社会里,常被扭曲为不洁污秽的,但是在性学书藉中,却提到不少正确的性知识,书中对前戏的描写也颇详尽,包括爱抚、拥抱,而且男性必须在女性产生性兴奋时,才可进入性交,与现在大家谈性色变的态度真有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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