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男人 女人,你吃亏了吗……
每每看到女人写自己和老公之间如何如何幸福的文字时,看到男人请女人吃一顿10元一份的自助餐女人都恨不得向全世界直播时,看到男人一句心不在焉的“我爱你”让女人回味一生时,看到女人絮絮叨叨地说自从和老公认识后眼里心里就没有装过别人时,我就不以为然,及至看到有些女人最后还要“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老公,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嫁给你”时,我就开始苦笑。
其实,我知道,她们这么说就是表达自己对老公的那份情意而已。只是,有时候我喜欢傻想:如果真有下辈子呢?下辈子她们是真的还想嫁给她们的老公?如果这种感情真的是发自女人的内心,如果这种感情真的从来就没有走私过,那么,除了佩服她对情感的坚贞不渝外,我的心中居然生出一丝丝悲哀:无论这个男人是如何地有魅力,一辈子守着他不够下辈子还要守着他?真够乏味的,这个女人活着也真够亏的。
偶尔看到洪晃博客的文章《睡多少男人算“值”》,洪晃和她的女友们在充分考虑了年龄、时间、频率、生理条件及统计学误差等诸多因素之后,得出如下结论:
零 = 白活了
一 = 亏
二至三 = 传统
三至五 = 正常
五到十 = 够本
十到十五 = 有点忙
十五到二十 = 有点乱
二十到三十 = 有点累
三十到五十 = 过于开放
五十以上 = 完全瞎掰
看完后,我笑了:撇开上限的问题不讨论,咱觉得一辈子甚至下辈子只爱一个男人有点亏的观点居然和洪晃这样的名门之后一致?在一向提倡女人当具温良恭谦美德的中国,有这种想法的人居然不止我一人?不容易呀,嘿嘿。
杜拉斯说过,如果一个女人一生只和一个男人做过爱,那至少证明她不喜欢做爱这件事。如果我没有理解错,杜拉斯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如果一位女人不是生理上有障碍,那么女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男人是不够的。当然,咱中国人比较含蓄,咱不说做爱,咱要说产生爱情,咱要说爱过几个男人,因为在某些人眼中,爱情是纯粹的,是高尚的,做爱是龌龊的,是见不得光的。那么,把杜拉斯的话换成我们中国人容易接受的方式,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女人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那至少证明她心理还没有发育成熟?呵呵。
初看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关于男人的精辟论述“男人如果娶了红玫瑰,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如果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变成了衣服上的一个米饭粒。”后,一下就喜欢上这个睿智而慧黠的女人。但是,后来,看到张爱玲在胡兰成移情别恋后幽幽地说:“离开你,我不至于寻短见,亦不会爱别人,我只能慢慢的枯萎。”心下黯然,为什么?她能以过人的才华和敏感的心灵看透芸芸众生相,洞察世俗男女之可怜、可笑,为什么自己因为一次爱便不会爱上别人了?便“从此枯萎了”?为什么这样一个睿智的女人离开胡兰成就只能慢慢地枯萎?为什么?当下替张爱玲感到不值,世界上的男人多的是呢,难道就没有一个比得上汉奸胡兰成?郁闷!
而杜拉斯,是让人欢欣鼓舞的,至少是让如我般的女人欢欣鼓舞的,杜拉斯的情感是如此地任性、热烈和狂放,一如她瀑布一样奔泻着的诗意和才情。杜拉斯少女时代在越南跟一位华人青年相爱,回到法国后曾公开与丈夫、情人一起生活,爱情几乎贯串了她15岁至82岁的全部生活。我喜欢这个在爱情里专横霸道的女人,在晚年时,她和比她小40岁的情人像小孩子一样吵嘴,她将他的皮箱扔出门外,过了一天,他又拎着箱子回来了,她骂:没见过像你这么不知羞耻的男人……只有在爱情里,一个女人才会这样任性和刁蛮,杜拉斯的眼睛,至死都没有看见她和情人之间所谓40年的年龄差距,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爱情。做女人做到杜拉斯这样,真是一种境界,70岁的年纪还拥有17岁的心态,真好!不管别人如何评价杜拉斯,但是我想,她的一生是精彩的,她没有白白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她活得值!
女人,不论多大年纪,只要她可以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她就是年轻的,她的一辈子活得就不亏。
我想,杜拉斯就是我们的爱情理想,杜拉斯就是我们女人的爱情理想。无论你是不是女人,无论你敢不敢于承认这一点。
性爱是我们比较热衷与熟知的,因为这是我们生活最常做的事了,性生活的美好令我们无法忘怀,这种美好会伴随我们的一生。前不久有些人可能在网上看到过这个消息,一个英国的女子利用性爱的方式帮助其他男人解决性生活上的一些问题,在这而是多年里和将近1000多名男人发生了性爱关系。
人类的性趣越来越广泛,很多人不在满足于一对一的性爱方式。加拿大群体性交俱乐部的成立就是为了满足那些有集体性交爱好的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换妻群交在加拿大是不被法律认同的,近期历史n年的群交俱乐部终于合法化了。住在蒙特利尔的德尔贝克斯夫妇和其他群p爱好者从四面八方赶来庆祝,对他们来说这将是一个与陌生人啪啪啪的不眠之夜。
德尔贝克斯夫妇结婚20多年,共有3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夫妻俩从1978年就成为“集体性交俱乐部”的常客。21年来,他们夫妇俩参加过各种集体性交派对和换妻派对,与陌生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直到1998年,他们在“闪电俱乐部”狂欢时,遭到警察突袭,被捕入狱。从此一场长达7年的“群交”合法诉讼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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