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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我的《遮蔽》在红袖引出了两篇评论文章:幽蓝的心的《撕开遮蔽》和花开的方向的《我看〈遮蔽〉》。两篇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对小说《遮蔽》进行了评论,而共同点在于都不认为小说是以描写色情媚俗的作品,并且同样认为小说旨在揭示和探讨某种社会问题。对此,我与两位作者的观点基本一致。我在下面试图讨论的是乱伦这一现象的社会根源。
一、畏惧的普遍性
乱伦无论作为道德禁忌的行为还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我国婚姻法已经明文规定了禁止近亲结婚),其中都蕴涵着人们对这种行为的畏惧。小说中人物的心理状态就是极好的证明:不仅乱伦的犯罪者残疾人以及他的母亲一直在乱伦罪恶心理的重压下挣扎,而且作为这种罪行的道德审判者“我”也不禁流露出对乱伦行为的畏惧心理——“我一惊。猛地有一股什么感觉。把性跟母亲联系在一起,即使去想一下,都犯忌,都恶心……”推而论之,就作品仅战战兢兢地“撕开”了“遮蔽”的一角,即可判断作者本身也有对乱伦的恐惧心理,或者说至少潜在有这种心理。我们知道,在以探讨社会问题为己任的文学作品里,“典型”的意义十分重大。所谓“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须具备比较普遍的代表性乃至时代性。小说《遮蔽》中的环境——一个穷困的单亲家庭,这在如今虽然为数不少,但仍然是比较特殊的环境;至于人物——一个残疾人,则更不是普遍的现象了。小说中的人物和环境或许能说明一个问题:在这种状态下,乱伦的心理和行为比较容易被引发。但是,对于乱伦这一社会问题来说,小说中的人物和环境还不能被认为具备了典型意义,因为穷和单亲只是乱伦的诱因而并非根源。
至于《撕开遮蔽》中所列举的认为小说是“反道德、反文明、反社会的小说”、“是一部邪恶的小说,是一种为乱伦造势的伪文学”、“让我们坚拒它!”等等言论,恰恰证明了乱伦恐惧的社会普遍性。其中除却将脑袋埋进沙子的“鸵鸟心理”外,肯定还有对“撕开遮蔽”的另一种恐惧。那就是担忧公开的讨论会不会产生副作用。例如,前些年对同性恋的讨论(这里我不想对同性恋现象做任何评论),其结果显然和许多参加讨论者参与之始的初衷南辕北辙、大相径庭。我们应当承认这种恐惧还是有一定理由的。因为在如今“多元化”的旗帜下,诺大的林子里难保猛不丁飞出来只什么样的鸟儿为自己讨一个道德座标。假如《遮蔽》这样的作品频频出现,谁敢担保不会有挺身出来为乱伦者张目的好汉?
《撕开遮蔽》和《我看〈遮蔽〉》的作者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小说《遮蔽》展示的是“一个完全陌生且被忽略的世界”。我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其实乱伦是长久以来和我们共同生存在于一个世界且并不应当陌生的现象。说它“被忽略”也是被有意识忽略了的。倒是《撕开遮蔽》在其中道出了问题的结症:“事情不是我们装看不见它就不存在了”。而《我看〈遮蔽〉》也似乎有点自相矛盾地说:“它自古已有之,只不过我们一直视而不见而已。”这倒不是二位评论者有意识在自相矛盾,而正是冥冥之中对乱伦畏惧的心理造成了我们的“一直视而不见”。
假如乱伦仅仅发生在穷和单亲或者再加上残疾的家庭,那倒不会如此令人惊恐了。事实证明,穷极的无助和残疾的无奈并不是乱伦发生的诱因之全部。《撕开遮蔽》就例举了一位并不穷的“曾毕业于清华大学的母亲”和他没有残疾的健全的儿子之间发生的的乱伦。这是《中国乱伦现象调查报告》中的实例。笔者也曾在现实生活中听说或见到过不少乱伦的现象,这里举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子,以帮助本文后面的论证。
一例是发生在许多年前一个偏僻山村的真实故事。一个年仅十八岁的男孩和自己的母亲通奸达两年多时间,并且和母亲合谋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粘贴在街头的《布告》因为篇幅所限只能简述他的罪行。他的姓名被打上了红色的叉,表明被判决的是死刑立即执行。他的罪行是十六岁起就和亲生母亲通奸(请允许在这里使用“通奸”这个字眼,因为《布告》的原文如此。母亲在案发后畏罪上吊自杀),其父发现后对母子二人进行了“批评”(《布告》原文就只用了“批评”,没有详述“批评”的方式),二人心怀不满,在一次上山劳动时将其父推下了悬崖。
另一例是几年前刊登在某法制杂志上的一个案例。一位母亲年轻守寡,含辛茹苦抚养两个年幼丧父的儿子一直没有再嫁。大儿子十七八岁时,母亲压抑了多年的对已逝丈夫的情感“转移”到了儿子身上。儿子也理解和体谅母亲的苦衷,母子俩便发生了乱伦的性关系。小儿子长到十五六岁时,一天只有母子二人在田地里劳动,小儿子居然扑向母亲。当受到母亲的斥责时他威胁说如果不顺从就把母亲和兄长的事情张扬出去。母亲妥协了,忍受了小儿子的奸污。从此整个家庭陷入乱伦的状态。事情在后来大儿子娶了媳妇后败露了。记得最后结局好像是全家被乡亲们赶出了家园。
在这两个例子中母亲和儿子没有一个是残疾人。虽然他们的生存环境也不富裕,但穷困并不是造成他们乱伦的根本原因。前一个例子还说明在完整的家庭里也存在发生乱伦的可能性。心理学家所说的“恋母情结”、“恋父情结”似乎并没有受到贫穷富裕、智商高下、文化高低等等条件的限制。因此,人类自进入乃至即将进入文明史以来,对于乱伦的畏惧是普遍性的。这也是“遮蔽”的根本原因。
二、乱伦是人类的返祖现象
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俄狄普斯王》可以被称之为人类较早的乱伦畏惧作品。故事的梗概的大意是:在希腊传奇里,有这样一个预言:底比斯国王苏俄斯的新生儿有一天将会杀死他的父亲而与他的母亲结婚。王对这个预言感到万分震惊,于是下令把婴儿丢弃在山上,想让他饿死。但是有个流浪牧人发现了他。把他送给邻国的王和后当儿子。这个新生儿就是俄狄普斯。俄狄普斯并不知道自己的真正父母是谁。长大以后,他创造了许多英雄事迹,而得到底比斯女王为妻。不久,一场可怕的瘟疫降临底比斯,然后才知道自己曾经杀死自己的父亲,那是不久前死在他手下的一个旅行者。他也发现原来与他共享王位的女人是他的亲生母亲。预言一一实现了。俄狄普斯羞怒不已,他弄瞎了双眼,离开底比斯,独自流浪去了。
西方精神分析心理学家将“俄狄普斯情结”作为精神分析理论元素之一,是“恋母情结”的同义语,并认为“俄狄普斯情结”像其他精神分析理论元素一样,暗示着一般人有极为原始的感觉存在身上。对多数人而言,这种存在观念对于他们的道德背景简直是一种侮辱,他们很不容易接受这种感觉。即使有人只是稍微暗示到“乱伦”这两个字,他们马上就会产生很强烈的厌恶。因为这个缘故,俄狄普斯情结的理论对许多人常造成非常大的惊吓。对于这一点,我们在上一节已经举例说过——小说中的“我”“把性跟母亲联系在一起,即使去想一下,都犯忌,都恶心……”
《俄狄普斯王》的悲剧性力量表现在人对命运挑战的失败。俄狄普斯这样一位能解开“司芬克斯之谜”,大智大勇、意志超人的英雄居然也难以逃脱命运的捉弄,最终走向毁灭。这样的悲剧,体现出人对一种超自然、不可知的神秘力量的敬畏,以及对命运的合理性的怀疑。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用降临灾难来“昭示”罪恶,即使这罪恶是无意之中犯下的。可见对于乱伦的畏惧是极端的,只有毁灭才能最终得到解脱。古希腊俄狄普斯杀父娶母的罪孽是过失罪,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被处决了的那个中国的年仅十八岁的“俄狄普斯”是故意犯罪。他没有像俄狄普斯那样用同样是悬梁自尽的母亲的胸针刺瞎自己的双眼。在《布告》上的照片里他尽管眼神黯淡,却依然在注视着即将离开的世界。很难想象,在他最后的目光里我们的世界是一种什么模样。
俄狄普斯的悲剧告诉我们,对于过失犯罪的乱伦不可原谅表现出这一时代乱伦畏惧感的强烈程度。在这种畏惧感的重压之下,所谓一般人的“极为原始的感觉”很难苏醒。那种胆敢向乱伦畏惧挑战的心理和行为,应当追溯到比这一时代更加遥远的时代。
人们常说“人是猴子变的”,这虽然是不科学的说法,但进化史的考证证明,人类在远古时代曾经有过和猴子这一近亲相似的生活习性。某电视台不久前播出过一部电视片,其中真实记录了普陀山一个猴群里几只年轻公猴连手杀死它们的猴王夺取王位的过程。猴群里唯有猴王独享对群体内所有母猴的交配权。其它已经性成熟的年轻公猴只能游离于猴群的周围相互嬉戏,而绝不可以染指群体中的母猴。如有犯禁,即使仅仅和母猴有调情行为,也必然遭致猴王的严厉惩罚。终于有一天,几只年轻的公猴联合发动了一起“政变”。老猴王被反叛者们打下悬崖,淹死在激流之中。反叛者中一只最强壮的公猴取代了老猴王的位置,依然如同老猴王一样独自享有对全体母猴的交配权。一场杀父娶母甚至是娶祖母(当然还包括它的姐妹、表姐妹、阿姨、姨婆等所有家族母猴)的带有“乱伦”性质的政变就这样完成了。新猴王弑父的方式和前面举例的年轻的中国“俄狄普斯”采用的方式几乎一摸一样,区别仅在新猴王的帮凶是他那些兄弟。我们不能用人类的心理去理解其它几只同谋者公猴的动机,或许它们只是本能地在协助完成一场种族优胜劣汰的运动。
看来,猴群中的杀父娶母并没有产生“俄狄普斯情结”式的恐惧。那么,远古的人类是否也有过类似对乱伦并不禁忌的时代呢?好像是在中央电视台的一个异国风情节目中看到过,某非洲原始部落老酋长去世,儿子继承了他的财产和全部女人,这其中有可能包括他的母亲甚至祖母(假如她们还活着),因为他父亲的女人中肯定也有从他的祖父那里继承下来的。这种忽视乱伦禁忌的习俗,一定是从远古人类祖先都曾经历过的某一时代,一直保留下来的承传。而那个时代人类对乱伦的畏惧还没有产生。那种心理学家所描述的“极为原始的感觉”正是从那个时代起埋藏下的祸根。年轻的中国“俄狄普斯”杀父“娶母”的反祖行为必然要遭到严厉的制裁,否则,人类数万年甚至数十万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文明进化成果将受到严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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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乱伦是反社会的现象
俄狄普斯的悲剧无疑向我们揭示了乱伦的反社会性。当然它更侧重于人类对强大的自然力量以及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的无奈。尽管《俄狄普斯王》表现出的是人类渴望战胜自然但最终还是败下阵来的悲剧性冲突,但人类社会对乱伦的排斥性在悲剧中仍然是旗帜鲜明和无可置疑的。
与上述例举的非洲部落不同,弗洛伊德考察和研究的澳洲土著部落对乱伦行为有十分严厉的禁忌制。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做了这样的描述:“依我们看来,自然不会期望这些可怜的、裸体的吃人生番在性生活上有什么道德观念,或者在他们的性冲动上加以高度的限制。然而相反地他们却极尽其最大的努力,严格得近乎痛苦地防制着乱伦的性行为。”这种禁忌制是依赖于一种“图腾”区别宗族的原始社会制度而存在的。尽管研究者还不能断定这种图腾制度究竟起源于母系还是父系社会,或许“先前总是源于母系的传处,后来乃为父系所替代”,但可以断定的是“隶属于某一个图腾乃是澳洲土著一切社会义务的基础。它一方面延伸了部落关系,另一方面则防止了血族通婚”。研究还表明,“图腾关系比血亲或现代的家庭关系还要强烈”。这些部落的男孩到达某一年龄便不可再居住于家中,而必须迁入一种“营舍”内吃住,从此直至终生都必须和自己的母亲以及姐妹保持严格的“回避”;女孩也在“青春期后与成婚前必须回避其父亲直至结婚以后为止”。违反乱伦禁忌的人必须遭到十分严厉的处罚乃至处死。俄狄普斯悲剧或许就是已经文明化的希腊人对这种流传于人间的古老禁忌制的神化和故事性再现。弗洛伊德说:“我们应该承认,野蛮人对乱伦这件事比我们敏感得多了。也许他们常承受更大的诱惑,所以不得不建设更牢固的防御工作。”这种部落土著虽然仍被弗洛伊德称作“野蛮人”,但他们比起更早的祖先来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文明进步。他们的禁忌制为后来发展的现代文明的道德和法律精神奠定了基础。
从上述对图腾部族的考察可以看出,人类发展的某一阶段,对乱伦的禁忌制是大张旗鼓的、无“遮蔽”的。乱伦行为被视作反社会的行为而被大加挞伐。在这一阶段,乱伦禁忌制的无“遮蔽”性,是因为人们的家庭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异常地紧密,以及性行为和他们的裸露的身体一样几乎是毫无“遮蔽”的。
那么,在现代相对独立的家庭模式和完全私密性的性生活中,乱伦是否减弱或消除了它的反社会性呢?答案必然是否定的。或许有人认为,假如乱伦仅仅发生在自己家里,并不伤害其他人,那就完全是人家自己个的事,与社会关系不大。这种认识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我们且不说那因为乱伦而杀害父亲的极端行为,就拿小说中完全发生在自己家里的乱伦的母子来说,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潜在着对社会的危害。自从小说主人公残疾人产生了乱伦的念头,母子俩就陷入了与社会伦理道德尖锐的心理冲突之中。小说中的母亲先是“想用自己换一个儿媳妇”。即使母亲对那“傻大姐”的父亲——一个“老不拉叽了,什么事情也做不了”的老头以身相许是出于“自愿”,而她想让自己的儿子娶那个“智力水平还不及三岁儿童”的“傻大姐”的初衷本身就违背了社会道德和法律精神。假如这件事不是因为被残疾儿子自己“搅黄”而没有做成,那么结果肯定也违背了“傻大姐”这位妇女本人的真实意愿。后来,她又把儿子背到一个色情服务的发廊。她过后“红着脸,低着头”的神情清楚地表明她知道那种地方的性质。然而,两害相较权其轻,原本善良本分的母亲试图寻找一种“罪孽较轻”的替代行为来预防乱伦的发生。小说情节发展至此,尽管真正的乱伦行为尚未发生,主人公与社会伦理道德乃至法律秩序的冲突已经以其它形式表现出来了。
小说中的母亲最终被儿子鞭笞致死,而且是“心甘情愿”地被打死,乱伦的悲剧被推向了高潮。残疾儿子杀死母亲的行为虽然与前例十八岁的中国“俄狄普斯”杀父的形式不同,但同样都是反社会行为的极端表现。无独有偶,《撕开遮蔽》例举的“曾毕业于清华大学的母亲”和儿子乱伦的结局也是儿子的弑母。即使乱伦最终没有导致杀父杀母这样的极端行为,也不可避免地要和社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冲突。前面例举的一个母亲与两个儿子间的乱伦,小儿子与母亲的矛盾实质上已经是社会冲突向家庭内部的延伸,而儿媳作为新家庭成员的加入,使这种冲突外化了。现代家庭尽管有着与社会相对独立的性质,但是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对社会的依赖性和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能使之存在于真空之中。因此,乱伦行为也不可能作为“完全是人家自己个的事”而存在。况且,无论是“恋母情结”、“恋父情结”还是其他什么“情结”产生的乱伦,其中都包含了感情的成分。尽管这种感情是不正常的,但同样具有爱情特征的独占性和排他性。这种“僭位”的感情必定对已经存在或理应存在的应当拥有“正位”感情的社会成员造成伤害。
由此可见,很久以来(包括原始社会的某些阶段),乱伦就是一种反社会的现象。而且,由于现代家庭生活的相对独立性,乱伦禁忌不可能做到如同原始社会那般无“遮蔽”,乱伦行为的反社会性就变得更加隐蔽和更具危害。
四、现代的乱伦现象是家庭和社会分裂的结果
人类文明发展到现代的家庭模式,比起祖先的群居生活无疑是巨大的进步。抛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组成的经济基础对社会结构的决定因素不谈,现代家庭文明带给人类的还有更加丰富和细腻的感情生活。我们难以考察尚无文字记载的群居祖先的爱情生活状况,但以家庭为单位的数千年的文明史却积累了浩如烟海的爱情生活文字,且爱情成了“文学艺术永恒的主题”。家庭成员间的亲情感情也必定比原始群居祖先富于更多的内容。然而,正如弗洛伊德所说的那样,任何文明的进步总蕴涵着自身的缺憾,现代家庭文明也由于它起源于私有制而注定了它与社会的分裂性(当然也有私有制起源于家庭的说法,或者说二者是先有蛋或者先有鸡的关系,在这里我们不作讨论)。在以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的社会结构中,家庭成员之间具有着比较强的生存依赖性。由这种依赖性而产生的家庭认同性必然不同程度地要削弱其成员对社会、国家、法律以及公共道德的认同,从而产生一种对社会的离心力。由于家庭的相对独立以及其成员在家庭内的行为的隐蔽性,使家庭中发生的一些违背社会公德乃至法律的行为避开了公众的监督。类似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婚内强奸等家庭犯罪不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则不会被诉诸法律;家庭成员对社会的犯罪也往往受到其他成员的包庇甚至发展为共同犯罪。至于还够不上犯罪的轻微的违法或不道德行为则往往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下被严严实实地隐瞒住了。如果小说中的母亲没有被儿子打死(这种极端行为在乱伦行为中肯定也属于少数),那么,乱伦行为被一直掩盖的可能是完全存在的。
原始人类可以将乱伦置于全族人的监控之下,并且能够采取无“遮蔽”的禁忌措施,是因为他们的家庭(如果那也是一种家庭的话)和社会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家庭与社会几乎融为一体而无如现代家庭与社会间的分裂状态。
原始人类对于乱伦行为的防止主要在于严格的禁忌措施以及禁忌制的严厉和其成员对违禁惩罚的畏惧。而现代家庭中的防止乱伦行为发生则首先在于成员的自律;不引起严重后果则不会招致社会的干预。这样,也给现代家庭中的乱伦行为提供了某种便利。前面举的两个实例中,他们的外部环境还莫如小说《遮蔽》里母亲可以背着儿子轻易找到三陪女,所以在家庭外部寻找性伙伴的困难更大一些。而且女性(母亲)要在家庭外部寻找性伙伴得冒更大的风险。家庭的便利也使其在准备采取乱伦行为时或多或少有了一种安全感。因此,家庭与社会的分裂也是乱伦行为产生的条件之一。
家庭与社会的分裂还伴随着家庭观念心理的封闭性。假如小说里母亲没有将儿子背到发廊去找三陪女,而是将他背到医院或诊所找心理医生,其后果一定截然不同。
五、畸形的母爱是母子乱伦的契机
母爱是人类一切爱中最具震撼力的情感。
评论《我看〈遮蔽〉》中写道:“母亲在对儿子付出无私的爱、忍受变态儿子侵害所遭受的痛苦的同时,已逐渐变成了一个受虐狂。”小说《遮蔽》尽管不能算作再现了乱伦行为的典型环境和典型人物,但其表现出的母亲不顾一切的爱却是十分典型的。不顾一切的母爱往往会发展成为畸形的、是非不分的偏执情感。巴尔扎克在小说《搅水女人》里描写了一位偏爱儿子的母亲。儿子的胡作非为,给家庭带来的灾难性损害,对于母亲来说过后都可以如同从没有发生一般无关痛痒。而儿子正在受的痛苦,即使是抽烟人没有烟抽、喝酒者没有酒喝也让母亲如刀铰般心痛。对于另一个从小老实本分、从不惹是生非的儿子,母亲却表现得十分冷漠。真是奇怪!俗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难道儿子也是“不坏妈妈不爱”?
对于“坏”儿子的纵容,是母子间畸形感情的摇篮。但自小和母亲的亲密无间掩盖了许多不正常现象的苗头,待到成长为枝叶茂盛的陋习,根治起来往往已经恨晚。在《中国乱伦现象调查报告》中就有举例,已经十多岁的孩子还喜欢和母亲睡在一起并且不摸着母亲的某个部位就睡不着,而母亲对此还津津乐道、沾沾自喜。
再从另一层面考察,巴尔扎克说过:女人最大的愿望是被人爱。而女人的幸福对于爱的依赖性比起男子一般来说要更强。为了获得爱,女人往往愿意付出得更多一些。虽然这正是女人的可爱之处,也是孩子对母亲感情更多依赖的缘故,但这也正是女人的弱点。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缺憾》里说道:“当我们爱时,我们在防备痛苦方面比在任何时候都束手无策;当我们失去了我们所爱的对象或它的爱时,我们比在任何时候都感到痛苦而又孤立无援。”当一个女人失去了丈夫或丈夫的爱,无论是丧偶还是离异,她在重新择偶的问题上一定心存许多疑虑。社会人际关系相互信任度的降低,更增加了女人对于重新付出爱的犹豫。犹豫不决的主要原因就是付出的爱是否会遭致新的痛苦。而母亲对于儿子的爱,却总是表现得那么毫不犹豫、不计后果。甚至达到甘愿承受痛苦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小说《遮蔽》中的母亲就将此表现得淋漓尽致。现实中类似的例子也不少。由溺爱到畸形的爱,往往因此而引发母子乱伦的契机。
六、最后的几点思考
以上是由《遮蔽》引发的对现代家庭乱伦现象的一点粗浅的探讨。更加深刻的讨论笔者自知学识浅薄力不胜任。但衷心希望抛砖引玉,能够由《遮蔽》揭开的乱伦这一主题的冰山一角出发,迎来真正的冰雪消融。
笔者为写这篇文章在查找《中国乱伦现象调查报告》时惊奇地发现,相关链接里居然有专门刊登以乱伦为题材的小说的网站。笔者随意翻阅了数篇,小说的出发点和视角与《遮蔽》完全不同,除了不堪入目的赤裸裸的性描写外,作者大都对所描写的乱伦故事抱着欣赏和赞许的态度。尽管作品(假如那些也称得上是作品的话)其中胡编滥造的痕迹随处可见,但这种网站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警告性信号——笔者在本篇开头所言难保“不会有挺身出来为乱伦者张目的好汉”的说法并非危言耸听。这好比茂密的头发中脱落了一根头发,或许没人在意。但谁也不能断定哪根头发的脱落是秃顶的开始。这就是著名的“秃头论证”——“突变是在人们不知不觉的渐变中发生的,当你惊觉时,事物的性质早已走到了反面。”
乱伦问题归根到底还是性的问题。弗洛伊德说:“如果我们允许性生活完全自由,并且进而废除家庭这一文明的生殖细胞,以此来消除这种特权因素的话,我们确实不能够预知文明可能会走什么样的新路;但是我们可以预期一件事,这就是人类天性中的这一不可毁灭的方面将会仍然跟随着它发展。”然而,弗洛伊德时代还不能预料的不通过性行为的生殖,如今已经由试管婴儿的成功得到了实现。而不以生殖为目的的婚姻(典型的如同性恋),也已经逐渐被社会接受和视为合法。弗氏断言人类天性中不可毁灭的方面遇到了曾经意想不到的挑战。那么,人类这一天性将跟随什么样的方向发展,应当成为人类不可忽视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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