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张子善被查处,毛泽东亲批斩杀令……
刘青山生于1916年,原名刘顺山,是河北安国县南章村人.出身在贫苦农民家庭,幼年即在博野县南白沙村当长工。15岁参加革命,所以也是红小鬼。
1931年6月,刘青山经徐云甫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随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七军第一支队参加河北高,蠢暴动,参与组织了中国工农红军冀中支队,这是在红军史上被人遗忘的一支部队。
今天人们只知道战斗在江南,中原和西北的三个主力方面军和陕北红军,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在冀中,也有这样一支红军小部队,刘青山就是这支部队的早期干部。后来,他被国民党逮捕入狱,在严刑逼供下坚贞不屈,表现出了坚强的党性。
1937年10月,刘青山被选送抗大学习。1938年8月,出任中共大城县委组织部长。为壮大党组织,刘青山等人组办民运训练班,亲自为学员讲课,培训出许多优秀干部。
同时,他和县委一起创建县大队和八个区小队抗日武装。1941年3月,刘青山任中共大城县委书记。是年9月,调任中共任河(任邱、河间)县委书记。
在残酷异常的1942年日军五一大扫荡中,他依靠群众,带领县大队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反扫荡斗争,在人民中赢得了崇高的威信,冀中人民爱护他,拥戴他,冒着生命危险掩护他,刘青山也并没有让冀中人民失望,始终战斗在第一线,而且很有工作能力,受到了冀中领导的表扬。
1944年10月后,因为工作出色,调任中共冀中八地委城工部长、组织部长、地委副书记。1945年10月,任中共冀中八地委书记兼冀中军区第八军分区政治委员、地委党校校长,与任八军分区司令员的孙毅密切配合,为解放战争的胜利作了很多工作。
解放后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的孙毅和第一任天津市委书记的黄敬当时对他十分的赞许,以至当刘青山因为贪污被捕时,黄敬念及这位得力老部下当年的贡献,四处说情企图免其一死。
1949年8月,刘青山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在这个位置上,他开始利用权力为自己谋私利。1951年8月,任中共石家庄市委第一副书记。
10月,作为中国青年友好代表团成员, 出席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的世界青年和平友好联欢会。12月2日,出国归来的刘青山一下火车即被逮捕。
张子善的原名是张三更,河北省深县尚村人。幼年家境贫寒,父亲早逝,母亲多病,大哥到东北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二哥在家当雇工。张子善在哥仨中最聪明,14岁到安平县城上高小。
在同学中,他显得很成熟,一副大人模样,懂事多,思维快,学习非常勤奋刻苦。16岁时,考入安平县乡村简易师范。此时的张子善,瘦高个,面长而白,性格开朗,很能团结同学。
他的口才非常好,全校闻名,功课也非常好。1948年,新华社记者谢力夫采访他时,他谈到这段历史说:“上师范学校是因为家里太穷,师范花钱少。”
“九一八”事变后,学生纷纷上街游行,宣传抗日救亡,张子善是组织者之一,而且带头卧轨以示抗议。1934年张子善因叛徒出卖而被捕,被关押在安平监狱,受到严刑拷打。后来,张子善由安平解到天津监狱被判五年徒刑。
1937年”七七”事变时,犯人砸了监狱,张子善趁乱越狱。之后他一边教书,一边寻找党组织,终于找到曾在一起坐过监狱的冀中二地委组织部长,重新接上了组织关系。
先后在冀中区党委宣委会、工作团、训练班、检查团工作。曾任中共献县县委书记。1945年任中共冀中八地委组织部长。开始与刘青山一起工作。1948年任中共冀中十地委第二副书记兼宣传部长。
冀中十地委管辖的地区是地处京,津,保定之间的三角地区,周围是敌重兵屯集的大城市,条件很艰苦,但张子善表现非常出色, 尤其在平津战役期间,组织了几十万民工支前,送给养,运伤员,协助保障了平津战役几十万参战部队的后勤。
当时因为部队多,靠运人背运粮供应不及,张子善组织群众凿开冰冻的大清河,以船运粮,受到平津战役前委的表彰。1949年8月,张子善任中共天津地委副书记、天津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1951年6 月,继刘青山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
刘青山、张子善所犯的罪行
可以说,建国前,刘青山和张子善一直表现很好,在冀中人民中威望很高。但建国后,一切都变了。两人自恃革命有功,声称“老子拼死拼命打江山,享受点算什么!”(刘青山语)生活开始堕落腐化,抽白粉,打玛啡,嫖妓,以后的结局大家都知道了。
被称为“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的犯罪分子刘青山、张子善二人到底贪污了多少钱?实际上,问题不在于他们贪污了多少,毛主席要治理的是贪污,是腐败。不过,了解一些他们的贪污细节还是有必要的。
这一案件有关资料显示,1950年到1951年短短一年时间里,他们的主要犯罪事实有三项:
第一,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建筑款,克扣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民工供应粮等公款总计达171.6亿多元(旧币),用于经营他们秘密掌握的所谓“机关生产”。
第二,勾结奸商,从事倒买倒卖的非法活动,以49亿元(旧币)巨款倒卖钢材,使国家财产损失达21亿元;为从东北套购木材,他们不顾灾民疾苦,占用4亿元(旧币)救灾款,还派人冒充军官倒买倒卖。
第三,刘、张二人生活腐化堕落,拒不悔改,他们从盗取的国家资财中贪污挥霍共达3.78亿多元(旧币)。刘青山还吸毒成瘾;张子善为隐瞒罪证,一次销毁单据300余张。
四是破坏国家政策。他们以高薪诱聘国营企业的31名工程技术人员,成立非法的“建筑公司”,从事投机活动。五是盘剥民工,将国家发给民工的好粮换成坏粮,抬高卖给民工的食品价格,从中渔利达22亿元(旧币)。
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总计达171亿6272万元(旧币)。当时的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起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它与现今人民币的比率是10000∶1,也就是说,相当于现今人民币的171万余元。
有人计算过,按建国初期的币制标准和市场物价指数,刘青山、张子善贪污的款项可以购买小米5000万公斤;可购买香油3000万公斤;可购买猪肉2000余万公斤;可购买土布1670万米。再按当时干部供给制的标准,这个数字还意味着:它所购买的布匹,足可以装备50万人,整整5个兵团。
这个数字就是现在,也不是个小数目。在当时,国家和老百姓还很穷,可见其性质恶劣。
所以,刘青山、张子善二人被判处死刑,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刘青山、张子善被查处,毛泽东亲批斩杀令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根据调查和侦讯结果,向华北局提出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处理意见。
新中国成立之初,还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刘、张二犯的处理,既无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据,又无现成的案例可以参照,而且刘、张曾是党的高级干部,有功于革命事业,因此对其处理必须慎之又慎。
中共中央华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关于对刘、张二犯“处以死刑”的意见后,对报告和其他材料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综合各方面意见,于12月20日向党中央提出了处理刘、张的意见。
在华北局的报告中,原则上同意了河北省委“处以死刑”的意见,但是增加了一句:“或缓期二年执行”。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回忆说:“当时之所以加了‘或缓期二年执行’,是考虑到中央决策时可以有回旋的余地。”
河北省委、华北局的意见,都汇集到了党中央,汇集到了毛泽东的手里。是杀?还是不杀?人们在等待着中央的最后决定。
据有关资料记载,当周恩来将华北局的报告送交毛泽东时,毛泽东看后许久不语。周恩来就问:“主席的意见呢?”毛泽东张口说出两个字:“死刑。”周恩来又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毛泽东还是两个字:“不准。”
当刘青山、张子善将被处决的消息在内部传开之后,在河北省各级干部中引起极大的震动。一些干部特别是当年曾和刘青山、张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闹革命的干部,感到惋惜,有不少的议论……
这些意见和呼声,集中地反映到了当时的天津市委书记那里。他觉得有必要向毛泽东和党中央反映一下,于是他找到了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
在这种情况下,薄一波如实地向毛泽东转达了“枪下留人”的意见。
毛泽东在听了薄一波转述的意见后,抽着烟,沉思了一会儿,对薄一波说了几句话:“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当时,周恩来总理还以中央名义给河北省委发来一份电报,要求从人道主义出发,妥善安排好二犯的后事。河北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和华北局的有关指示,详细研究了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的具体事宜,定出了四项具体措施。
让行刑人员和善后单位执行。这四项措施是:(一)子弹不打脑袋,打后心;(二)敛尸安葬,棺木由公费购置;(三)二犯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四)二犯之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
刘、张临刑前共进晚餐
判决之前,2月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和河北省委秘书长李子光来到看守所,与刘青山、张子善做了最后一次谈话,向他们传达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询问他们还有什么话讲,还有什么要求。
张子善本来就体态文弱,被逮捕以来,吃不下,睡不着,更加瘦弱了。当他听到“省委决定,华北局批准,开除你的党籍”时,长长地吁了口气,说:“我没意见。”这个决定早在他的预料之中。“还有……”“还有什么?”张子善顿时紧张起来,手紧抓着桌沿。“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听到这八个字后,张子善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张大嘴巴,喘着粗气,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了。沉默了一会儿后,张子善问了一句:“能上诉吗?”
在得知毛泽东已经批准后,他放弃了幻想,断断续续进行完了最后一次谈话。其中说道:
“我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无意见。这对党有好处,只有这样做,才能教育全党。因为我罪恶深重。”“我毫无意见。请转告省委、华北局、中央,这样处理我很感激。第一不骂党,第二不喊‘共产党万岁’。”“和省委说一下,处决我自己,留下青山。”
刘青山是个工农干部,平时说话办事大大咧咧,骂人训人时常有之,但他又是豪爽直率的性情中人。
在审讯他的时候,他就说过:“反正我错了,省委赶快把材料整理整理处理算了。在反贪污浪费的今天,拿我当典型,可以教育更多干部。南方北方干部认识我的不少,把干部教育一番,在历史上说也有用。”他一旦知错认罪,认账也就不再含糊。
刘青山在听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后,痛快地表示接受,只提出了一条:“我还有一句话,我的孩子上学问题。”
他得到的答复是什么?是这个大贪污犯所期待的:“你不用管,孩子是国家的。你想的还不如组织上想得周到。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刘青山感动了,抹了一把泪,又说:“我不求饶,死了比活着有价值。”并说:“告诉我弟弟,把尸体起走。津市局(指刘青山的住所)有大小皮包,亦是党的财产,交给党。”
当时,孙光瑞和李子光还告诉刘、张二犯:“明天省里开公审大会,对你们进行宣判。组织上希望你们能表现好一点,不要再给共产党丢脸。”
明天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刘、张二犯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没有想到这么快,不由得腿发软、心发慌。
张子善被押72天,刘青山入监69天。临刑前的这天晚上,也是他们自被逮捕以来第一次见面,一起共进最后的晚餐。他们在狱中的生活比普通的犯人要受优待,特别是春节期间伙食比较好。当然,这最后的晚餐菜肴更加丰盛,而且破例地摆放了一瓶白酒。
屋里的气氛死一般地寂静。看着面前的酒菜,刘青山闭合双目,长出一口气;张子善默默无语,潸然泪下。他们明白,这是他们的“辞阳饭”、“归阴酒”。
刘青山叹口气,对张子善说:“毁了,看来咱俩得走了。”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接着又斟满一杯,叫一声:“老张,喝!”
张子善却没动酒杯,擦了把鼻涕,手指颤抖着,拿起桌上的一盒前门烟,好不容易才从中抽出一支。刘青山两眼发红,又一仰脖子,喝下了自酿的苦酒……
“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最后的遗言。
“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这是张子善最后的遗言。
公审大会后被处决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
当判决书宣读完毕时,公审大会会场立刻响起了一片口号声。“拥护廉洁奉公的人民政府!”“拥护光荣、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 听到这样的宣判,这样的口号,刘青山浑身一颤,下意识地挺一下脖子,抬头看了一眼,又无力地垂下了头。
而张子善则明显地被“死刑”二字吓瘫了,双膝一软,直往下出溜,若不是两个民警扶持着,肯定会瘫倒在地。
宣判之后,刘、张二犯被捆绑起来,押赴刑场。刑车驶进大校场中央,民警将刘青山、张子善从车上押了下来。刘青山一下地,僵硬的双腿似乎失去了知觉,虽然他想努力站稳,但还是踉踉跄跄差点跌倒。
在民警的押解下,他自己走向土坑,跪了下来。而张子善几乎是被民警抬下车的,两名民警架拖着将他带到土坑前跪下,人们看见他脸上湿乎乎的,满是泪水。刑场上肃静无声。人们静静地等待着……“砰”“砰”,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的正义枪声,终于响了……
时年,刘青山36岁,张子善38岁,正是年富力强、本可大有作为的年纪。在刑场,早已准备好了两口通体紫红的松木棺材,收殓了这两个曾经的革命功臣,今日的人民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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