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放荡的娇妻,四十女人喜欢被㖭…… – 女娲俱乐部

暴露放荡的娇妻,四十女人喜欢被㖭……

四十女人喜欢被㖭,老公阿松(化名),像豹一样的男人。夜里,他在自己开的酒吧里坐一个钟头左右,交代完一些事后,便回家与我“儿女情长”;白天,我上班,他没事干,便成了我们三岁的女儿的“奶爸”,他干家务,十分娴熟。用他的话说:白天,他是只小白兔;夜里,他是条大灰狼。

暴露放荡的娇妻,我决定嫁给阿松,全家人反对,甚至连我家所在的居委会主任也来劝我:“小心嫁人不淑!”但我坚信自己的眼光,他是打架大王,小奸小恶不断,还进过少年管教所……但他讲义气,心地不坏,单纯,男人味很足,很吸引我。他只是个迷途的浪子,从小缺少爱抚,如果能有个真爱他的女人出现,他一定会改邪归正。爱人是他惟一的救星,我是他最佳的爱人人选。

读过心理学的我,很清楚自己爱情的分量,以及它的药性,从他的眼神里,我读到一种渴望。当时,他暗中追求我已一年多了,终于有一天,我美丽转身,以眼神“逮”住了他,他居然很害羞,越是凶悍的男人,遇到自己所爱的女人,越会表现失常,我懂他的心,我把手给他,像女皇面对一个崇拜者。

其实,他很聪明,尤其对文字的感受力特别强,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混了。算是中学校友,我们都很早就出名了,只不过,当时我是校花,他是臭名远扬的“坏小子”。与他进一步交往后,我发现他不是个省油灯,痞性十足。比如,他从不送花给我,他说,男人送女人花,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他辜负她,二是她“即将”辜负他。而这两种情况,在我们之间都不存在,所以,他不想浪费,但他仍用其他方式表达着浪漫,比如为我到郊外去承包一个果园,为我种各色水果、花草。

一天,我带父母参观他为我打点的果园,阳光下,他汗流颊背地跪在两位老人面前向我求婚,我父母这才终于点头答应。他是一个有力量的男人,从不吝惜自己的力气,我喜欢这种孔武有力的男人。他坚信付出与收入成正比。

结婚前夕,我们结伴上街为对方买一样有“象征意义的礼物”,结果是:我买的是领带,他买的是高跟鞋。领带是“让你就范”,高跟鞋则“让你走不远”!我们都“心怀鬼胎”,都想“控制”对方,“权力意识”第一次在我们的爱情里公开宣示。当时我想,好戏还在后头,这个浪子还需要大剂量的药,我的药,只有爱。

新婚之夜,上床前,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做,因为在我们当地,有一个民间传说讲,洞房花烛之夜,吹灯上床时,谁先踩住对方的脚,谁在婚后就是“主人”,可以自如地掌控自己的另一半。就在我伸出右脚准备行动时,阿松一下子把我抱起,悬空,我焦急地叫他快放我下来,他则哈哈大笑:“你想踩我的脚,我看出来了,这个典故我知道,我不信邪,我可以让你踩,但我现在想抱你!”这只是我们新婚时的一个花絮,但在我看来,却浪漫至极。

我是个很善于自我保护的女人,婚前我没有让他有可乘之机,所以,初夜对我们而言,就显得异常神秘与神圣。阿松很疯狂,我由他摆布,我喜欢被他征服,他则从我身上得到了满足和女人最抒情的呻吟,还有一个暧昧的词汇,是人出生后最早学会的,也是最初的人权,即“不要”!我越是“不要”,他就越是兴奋,并且每次都high到最高点。

那一晚,阿松几乎忙乎了一整夜,一个“教学相长”的新婚长夜!第二天,我说我头痛、腰痛、唇痛……反正能痛的地方都痛,然后借机撒娇,阿松很内疚、很怜惜地为我这边摸那边捏,觉得白天可以做牛做马来补偿他夜里做野兽时对我犯下的“罪行”!他还要下厨房煮红枣桂圆汤给我喝,洗内衣就更不用说了,因此,白天里,我作威作福,俨然一个女皇,阿松则服侍我,无怨无悔、兢兢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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